腐漫控
标题: 关于民法典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看法 [打印本页]
作者: 圣天使神猫 时间: 2019-11-12 23:47
标题: 关于民法典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看法
首先,同性婚合法可以,但是绝对不是现在,tw合法是出于政治目的,大陆现在是真的不行。
先不说黑色的一面,思想道德这一关就很大可能过不去,现在同性恋群体是少数,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过同?
思想上就是一道无法跨过的鸿沟,改变思想至少要2到3代人
看到合法化就冲的,想好在做,这不是过家家、再者说就算这条没通过你们就不过了???
不能只看到现在,以后也要想,
(个人观点,不接受反驳和批评,要想的话请私聊)
作者: 冰牙白虎 时间: 2019-11-13 03:37
国内现在,同性伴侣办理相互意定监护,应该是最接近婚姻的法律程序吧,互为监护人,在最紧要的关头,确定对方是那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生命走向的人,而不一定非得是是父母或者其他血亲。
作者: jingling0716 时间: 2019-11-13 10:21
又说是个人观点,偏偏又不接受反驳和批评,
一看就是 歧视、狭隘之人,还非要装成熟、理性、客观、中立。
我可以逐条反驳你的话:
“首先,同性婚合法可以,但是绝对不是现在,tw合法是出于政治目的,大陆现在是真的不行。”
——请问什么时候是合适的时候?你能拿出个时间表?还是能提供一个准确的计量指标?
TW合法化有争取选票的动机,但不改变其本身的进步性质。
“先不说黑色的一面,思想道德这一关就很大可能过不去,现在同性恋群体是少数,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过同?”
——同性恋在任何时候都只会是少数,不可能是多数,这是自然规律决定的。
欧美同性婚姻合法化多年的荷兰等国,依然是异性恋占绝大多数。
因为了解的人少,所以就变成了“思想道德不过关”?性少数人群是本身有什么思想问题吗?
他们不是一样奉公守法、工作生活,为社会做贡献?
因为性取向不一样,就变成“思想道德不过关”了?
正是因为了解的人少,才引发诸多歧视和误解(你不就是其中之一?)
因为想让更多人了解,他们现在才积极发声。
“思想上就是一道无法跨过的鸿沟,改变思想至少要2到3代人”
——我举一个反例,关于新中国成立后推进男女平等、倡导移风易俗。
封建社会重男轻女,男子三妻四妾,旧思想延续了数千年,
但国内只花了20多年就扭转了这一局面,
手段2条:
1、法律层面,实行一夫一妻制,
2、制度设计上,让女性更多参与到社会生产中来,推进男女同工同酬,
女性有了收入,不必再依附于男性,于是女性的社会地位很快得到提升。
反例是国内的性教育,喊了这么多年,依然遮遮掩掩,家长总觉得不到时候,
学校发性教育读本还轮番投诉,害读本被收回。
但换来的结果是,国内每年的女性人工流产手术台数全球第一。
“看到合法化就冲的,想好在做,这不是过家家、再者说就算这条没通过你们就不过了???
不能只看到现在,以后也要想,”
——看到合法化积极支持、发声难道有什么不对吗?
永远不发声,就永远不会有人了解,你所谓的“合适的时机”也永远不会到来,这是一个循环悖论。
另外,你说“没通过你们就不过了?”,
我也想问,难道合法化通过了会有人逼着你去和同性结婚?难道不是谁想结谁结?
你要不是同性恋,谁会过来睬你?对你有啥子影响?
允许同性婚姻合法化其实是一种帕累托优化:
即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,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。
不结婚的同性恋可以继续不结,异性恋也不适用,他们的利益都不会受损,
但想结婚的同性恋就可以结婚。
同时法律形式上的许可让性少数变得更可见,
有助于消除、减少歧视和误解。
作者: jsjem 时间: 2019-11-13 14:29
不想说太多,我也觉得不太实际,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努力就能成功,虽说不努力怎么知道会不会成功,但是有些事情就是很明显,除非有什么重大的变故
作者: 风光四射 时间: 2019-11-14 00:24
需要的真的是婚姻合法化吗?需要的应该是被法律承认的关系吧。沿用男女之间的婚姻这个概念真的合适吗?
作者: htyrtyt 时间: 2019-11-14 13:25
婚姻合法化现在不敢想
起码对象病危通知书上我可以签字就成
作者: 白字 时间: 2019-11-14 13:48
时间还长,现在不敢想
作者: 霜骨炽翼 时间: 2019-11-14 19:16
我想说的是,他说的很有道理。不要只是觉得别人的想法和自己的不相同就直接给这样了,我的观点很简单,那就是目前立法不建议有,但是需要同性视野更多的出现在大众的眼中,需要更多的理解和支持。
比如说,法国。没有考虑同性婚姻在国内的思想基础,而直接就去推行法律就引起了大量民众反对,这个对于同性人群来说是一种负关系。
我的观念很简单,台湾通过是他们那里本身就有相对更好的性教育和同性知识普及,而大陆这边却没有,你可以问问路人,尤其是我们父母这一代人,很多时候还是没有宣传的。
而更加需要的是将同志影视能够搬上电影和电视剧,希望能够更加让大众接受是眼前最重要的事情。而法律提出是一个方面,能够出现在视野,当然我们这边更多的人知道的是同性法律如果真的就通过了,那么就绝对会出现负面效果。
作者: 霜骨炽翼 时间: 2019-11-14 19:18
其实国内同性恋需要的东西很多,相关法律,社会认可和包容度。真的很难的
作者: 1747004391 时间: 2019-11-15 19:04
太难了,最近几年不可能了,我附近的人和我在网络上碰见的人,基本上表面上说不反对但不支持,其实心里想让我们消失
作者: jingling0716 时间: 2019-11-18 10:17
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说,
确实不存在直接上来就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先例,
通常是先有反歧视立法、多元化性教育、参照异性婚姻实行关系登记,
最后才是同性婚姻。
但我想表达的是:
同性婚姻合法化作为同志运动的终极目标,我们自己肯定是要支持的,
你自己都不支持,难道还指望异性恋主动来支持你?
本来LGBT的社会可见度就很低,不利用各种合法的方式积极发声,
社会环境不会自发变好,
你自己都没有提出自己的诉求,有关部门难道会主动想到你?
作者: 圣天使神猫 时间: 2019-11-18 23:47
反正,我自己的看法就是这样,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高三党一枚╮( ̄▽ ̄")╭
作者: 绵羊 时间: 2019-11-19 18:48
我就想问~
我 有生之年
能赶上吗?
作者: jingling0716 时间: 2019-11-20 10:13
其实我早看出来阁下是个小朋友,
所说的话也并不针对你,
要是之前的措辞有些激烈让你不舒服了,勿怪。
我其实是想让更多摇摆不定、无法自我认同的人看到,
增加大家的自我认同程度而已。
如果大家自我认同程度高,不觉得同性恋是“丢脸的、见不得人的”,
那出柜的比例就会大大提高(目前不到5%,这还是乐观估计),
社会运动是一项用人来影响人的活动,
当普通人身边有很多的lgbt,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轻易就能看到lgbt,并从心底里接受他们与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时,
对lgbt的妖魔化和污名化才会破除。
不要以为自我认同是个很容易的事情,
很多人终其一生也许都无法做到,
现在lgbt向父母出柜的比例可能不到1%。
我们自己都不认同自己,难道指望别人来认同你?
作者: 可爱的欧欧 时间: 2019-11-21 20:47
其实吧,矛盾总是存在的,不会因为事而不见就消失,社会也是在矛盾的解决中进步,关于平权运动,可以先做试点型探索
作者: 可爱的欧欧 时间: 2019-11-21 20:48
我猜要是某个地方做了试点的话,这个城市未来20年的经济就不用担心了
作者: jingling0716 时间: 2019-11-23 18:27
如果这个话题是由最近某同性恋公益组织发起给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》(草案)提修改意见引起来的话,
我想把我的观点再完整表述一遍:
这次的活动我们并没指望“网上提议+邮寄EMS信件”就能达成目标,
这在现阶段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但表达诉求的这个态度应该有!!!
以前国内的官方发言人从未在公开场合主动谈及“同性婚姻合法化”的问题,
甚至避免谈及“同性恋”(除非是有媒体指名道姓地提问),
但上次全国人大法工委新闻发言人首次亮相,就主动提及了“同性婚姻合法化”的问题。
为什么?
因为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》(草案)1审、2审的时候,
LGBT公益组织组织了不少小伙伴上网提意见,写信。
这一群体的呼声至少引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注意,让官方没办法再装看不见,
毕竟,这也是“民意”。
但比较可惜的是,上次的数量还是太少,
特别是线下的信件,官方说只收到了814封。
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,
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做,
“正确的时间”就永远不会到来。
而只要我们做点什么,
就能让这个“正确的时间”来得更早一点儿。
以下是倡议,希望有缘看到这篇帖子的小伙伴都能抽出3分钟点几下鼠标,
给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》(草案)第三稿 的网上征集意见 页面 提出我们的诉求。
怎么提,下文中都有介绍,
直接复制粘贴就好。
不要以为我们的努力没有用,
只要我们做了,就会发生效用,即使我们暂时看不见。
——LGBT公益组织“同性恋亲友会桂林分会”志愿者
(以下是转载)
最后5天,大家一起加油
11月29日截止!
我们需要千万性少数人提议,写信!
参与同性婚姻民法典修改——
你写的信,跟我们汇聚成千万声音,让政府“看见”,“听见”,同性婚姻的议题,议程,我们一起来推动。
点击原文阅读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iEz_FFTkYpymgt0jQb0v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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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2568318594 时间: 2019-11-23 19:54
还是希望能够合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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